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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医院关于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1278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清廉荆门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妇发[2021]3号)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就扎实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抗疫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清廉家庭建设,着力建设 “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和崇俭尚廉的价值取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期末,通过加强清廉家庭建设,政治生态不断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家庭成员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宏扬家庭美德,文明素养、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清廉家庭建设氛围日益浓厚,广大家庭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勤俭持家、实干兴家的意识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重点任务与分工

(一)加强理论学习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作用,坚持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深入学、搭建平台自主学,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责任领导:杨永新  责任部门:党办   责任人:郭玲玲)

(二)开展廉政教育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厚植廉洁从政理念。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情况纳入党员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个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范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责任领导:张勇、潘松林  责任部门:监察科、人事科  责任人:付帮翠、谢金菊)

(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对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查处本人或以家庭成员名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责任领导:张勇  责任部门:监察科  责任人:付帮翠)

(四)严格干部管理监督

严格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好用好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动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完善防控机制,落实监管措施,推动干部严格依法履责用权。(责任领导:张勇  责任部门:监察科  责任人:付帮翠)

(五)打造清廉家庭品牌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大力宣传中华传统经典家风家训文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家风、革命先烈以及当代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将清廉家庭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家庭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注重选树清廉家庭典型,因地制宜开展寻找“荆楚最美家庭”活动。充分利用重大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家和万事兴---家风家教主题展”、“新时代好少年”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责任领导:杨永新、文锋华  责任部门:党办、妇委会   责任人:郭玲玲、杨慧丽)

(六)创建清廉家庭阵地

依托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微视频、微动漫等多种方式,传播清廉文化、展示清廉事迹,大力营造崇康尚廉浓厚社会氛围。将清廉家庭建设与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按照“双报到”要求,引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家庭积极参“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责任领导:杨永新、文锋华  责任部门:党办、妇委会   责任人:郭玲玲、杨慧丽)

(七)开展家庭助廉行动

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结合,面向领导干部家属集中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家属在清廉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展览家教家风展览,签订家庭成员廉政承诺书、下发清廉家庭倡议信,倡导领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通过信访举报受理、巡视巡察反馈、下沉社区监督等多种途径,落实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社会网络舆情监测,做好家风问题线索处置研判,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置不良家风问题,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倡导弘扬清风正气,坚决破除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坚决纠治薄养厚葬、不良婚恋行为等有悖道德伦理、公序良俗等问题,加大对家风败坏、家风不正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效果。(责任领导:杨永新、张勇、文锋华  责任部门:党办、监察科、妇委会   责任人:郭玲玲、付帮翠、杨慧丽)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通过以上率下、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确保清廉家庭建设始终有人抓、有人管,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有序有力、持续稳步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清廉家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十四五”期间清廉家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科,具体负责抓好日常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把清廉机关清廉家庭建设纳入党建考核、述职评议等重要内容,作为“两优一先”“红旗党支部”“红旗文明科室”“模范文明家庭”等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总结经验、发现典型,选树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实效的清廉家庭建设示范点。依托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清廉家庭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全面助推清廉家庭建设,共建社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