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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医院陪护、探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1505

一、陪护和探视者必须遵守医院探视、陪护规定。

二、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宠物不得带入病房。

三、探视时间:10:00-12:00   15:00-18:00。

四、陪护和探视者不得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查房或进行诊疗工作时,陪护应退出病房;不得谈论有碍患者健康的事宜,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

五、陪护和探视者只允许到所探视、陪护的病房,不得出入其他病房。

六、陪护和探视者不得使用患者的用具,不得在患者的床上坐、卧。

七、陪护和探视者发生传染性疾病(如上呼吸道感染)时,不得探视和陪护。

八、请大家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电,不得在病房内吸烟,保持病区(病房)的清洁整齐。

九、传染病员(儿童除外)不得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