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导航

荆门市2014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了新变化

发布时间:2014.06.30浏览次数:1285

  近日,笔者从东宝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起,东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由起付线至10000元补偿60%,10000元以上补偿65%,调整为起付线至3000元以内补偿55%,3000元至10000元补偿60%,10000元以上补偿65%(自费部分除外)。据荆门二医社保科工作人员介绍,今年除东宝农合补偿比例调整以外,其他医保政策无太大变化,与去年基本一致。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基本医疗保险设立4个档次。

  一至四档起付线为500元,钟祥医保起付线为600元。

  第一档,城乡居民。甲类药品、普通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费用支付60%;乙类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等医疗费用支付50%;特殊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统一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以内支付50%,1万元以上支付40%;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5万元,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为10万元。

  第二档,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甲类药品、普通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费用支付70%,乙类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等医疗费用支付60%;特殊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统一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以内支付60%,1万元以上支付50%;统筹基金年度内累计支付限额为5万元,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为15万元。

  第三档,就业年龄段城乡居民(含长期停产、停业没有缴费能力的困难企业职工)。甲类药品、普通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费用支付90%,乙类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等医疗费用支付80%;特殊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统一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以内支付80%,1万元以上支付70%,3万元以上的支付60%;

  第四档,城市在岗职工。甲类药品、普通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费用支付90%,乙类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等医疗费用支付80%;特殊医用材料和人工器官统一以终端单价为标准,1万元以内支付80%,1万元以上支付70%,3万元以上的支付60%。

  生育补助(计划内的):第一档补助200元,第二档补助400元,第三档补助80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

  东宝农合起付线1000元,0至12岁儿童起付线500元,起付线至3000元以内补偿55%,3000元至10000元补偿60%,10000元以上补偿65%。外伤住院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元,疾病住院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0元。

  钟祥农合起付线1000元,0至12岁儿童起付线500元,起付线至3000元以内补偿55%,3000元至10000元补偿60%,10000元以上补偿65%。外伤住院补偿封顶线每年5000元,疾病住院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0元。

  沙洋农合起付线1000元,0至12岁儿童起付线900元,起付线至3000元以内补偿55%,3000元至10000元补偿60%,10000元以上补偿65%。外伤住院补偿封顶线每年5000元,疾病住院补偿封顶线每年100000元。

  参合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优抚对象在院就诊不设起付线。

  住院治疗期间检查费用在800元以内的,按住院补偿比例补偿,超过800元的减半纳入住院补偿范围。

  单个植入机体大型材料5000元以下的全额纳入补偿,5000元至30000元的30%纳入补偿,30000元以上自费。

  参合孕产妇属计划内生育的,给予200元定额补助;有产科并发症的纳入住院补偿范围,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中医药适宜技术及中药饮片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并在相应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

  当年2月28日以后出生的婴幼儿随已参合的母亲,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当年度新农合报销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合费用,婴幼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达到一人最高补偿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