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导航

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荆门二医“2013—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6.07.11浏览次数:1270

2013-2014省级文明单位奖牌.jpg

  日前,荆门二医被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2013—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多年来,医院党委始终坚持把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制定了长远的发展规划,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医院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优质服务争创群众满意医院为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着眼点,推动医院建立和完善内涵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医院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营造了和谐稳定、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

  荣誉的取得更加坚定了荆门二医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信心,进一步激发了工作动力,全院上下精神振奋、扎实进取,将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奋力谱写新的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添砖加力。(文 杨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