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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9.27浏览次数:1200

为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快实现荆门政治生态、营商环境“双升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夺取我市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双胜利”,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拓宽问题监督渠道

健全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平台为依托的“信、网、电、微”群众诉求反映机制,加强与“市委书记专属版”、“12345”市长专线、市网信办、市经信局“工业110”、市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网络投诉平台、党风政风热线等平台机构以及媒体部门的协调联动,常态化听取“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商会及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建议,确保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及时得到发现和处理。

二、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

主动对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优化办等专职督办机构以及发改、经信、税务、招商、行政审批等重点涉企职能部门,建立线索定期移送机制,督促按月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重要线索随时移送,并实行签字背书、专人对接、专账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建立涉企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对接收的问题线索单独登记、跟踪督办、优先处置。

三、开展市场主体检举反映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

对2019年以来已受理的市场主体检举反映的问题线索全面排查起底,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开列清单、强化督办,尽快“清零”,对复杂疑难问题线索采取领导挂牌、包联督导、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方式攻坚突破,确保办理质效。对新收到的问题线索即交即办,确保3个月内办结。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效工作专班,立足发现问题,紧盯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紧盯惠企利民政策措施、项目资金落地情况,紧盯各类督办督查及通报反馈问题整改,采取线索引导、模拟办事、随机暗访、联合督导等方式方法,在全市常态化、高频次、全覆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

五、严肃查处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歪风,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甚至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以及在问题整改工作中搞虚假整改、应付式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查当事人,又查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既查案件本身的问题,又查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公开曝光。对纪检监察干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存在腐败作风问题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惩处。

六、开展涉企案件质量评查

通过抽查复核、提级审核等方式,对2019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企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做好错案纠偏、案例指导、难点答疑,切实提升涉企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对发现的明显处理失当、畸轻畸重、“同案不同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改正,对涉嫌违纪违规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七、包容审慎处理企业违规违法问题

坚定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十二条”“新十条”举措,正确处理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既要查清问题,又要对企业涉案人员和财产坚持“两个慎用少用”原则,切实保护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八、做好涉企案件所涉领域以案促改

做好问题整改和案件查办的成果运用工作,通过通报曝光、督促开展系统治理、完善制度机制等,督促引导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地区和部门、企业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教、以案促防。对存在涉企违纪违规问题的党员干部,一律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在向组织部门出具个人廉政意见回复中建议审慎提拔使用。

九、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廉洁建设

广泛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和“清廉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知廉敬廉践廉意识。指导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织密织牢企业内部廉洁自律防护网,防范企业内部腐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十、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走企问政督效”活动。

弘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持续开展“进企业、解困难、促发展”活动,带头联系服务企业,为广大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增信心。重点针对信访问题反映较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征求意见建议,推动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

为确保以上十项措施落到实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效工作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调度,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对标《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效工作方案》,结合各地各部门营商环境特点和监督工作实际,瞄准督责点位,精准细化具有针对性的配套落实举措,创新监督手段方法,放大监督执纪效能,切实为我市打造“全省最优、全国**”营商环境、争创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