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医院良好经营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根据《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普法教育与监管执法两手抓,即一手抓《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一手抓职责范围内是事中事后监管和涉嫌违法行为的查处,杜绝利用医务人员名义、医院场所向患者及家属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杜绝实体广告、媒体广告以及利用科普讲座、病友俱乐部等开展变相广告中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保健”市场经营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整治时间
从2019年1月8日开始,为期100天。
三、整治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告
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学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领导:万有才、杨永新,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办室)
(二)开展虚假宣传行为整治
严禁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检等活动,向患者或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宣传;严禁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利用医院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等名义,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明示或暗示医疗器械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严禁借“辅助治疗、提高患者免疫力”名义为病人开具保健品处方;严禁在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等。(责任领导:方丽、郭圣龙,责任科室:健康管理科、医务科)
(三)开展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整治
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利用各类建筑物墙体、户外广告牌等实物载体发布违法医疗广告;严禁利用科普讲座、病友俱乐部等节目、栏目开展变相医疗广告。(责任领导:万有才、方丽,责任科室:办公室、健康管理科)
四、整治措施及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1月8日至1月17日)
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宣传动员,利用医院集中培训和科内培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引导教育医务人员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二)自查自纠阶段(1月18日至4月8日)
各科室开展虚假宣传行为、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自查工作,自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问题的科室和个人及时召开约谈,提出工作要求,并制定整改时间表,督促落实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科室和个人,及时依法立案调查,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中旬)
对百日行动进行工作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并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形成规范“保健”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人员实施,确保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科室予以通报。
(三)强化信息报送。4月3日前,各牵头科室向监察科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自查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